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法规文号:深证会〔2023〕117号         发文日期:2023-04-2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深证会〔2023〕117号

类      别:其他金融法规
文      号:深证会〔2023〕117号
颁发日期:2023-04-28
地   区:1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深证会〔2023〕11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会员对融资融券客户担保物管理,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7月31日起施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并做好相关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工作。

附件:1.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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