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 第十四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的通告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 (2023年第2号)         发文日期:2023-04-17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 第十四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 (2023年第2号)

类      别:增值税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 (2023年第2号)
颁发日期:2023-04-17
地   区:广东
行   业:其他
时效性:有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爱马仕(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广州第一分公司等4户企业经备案成为广东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退税政策的退税商店。依据企业申请,撤回菲拉格慕时尚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分公司、中店信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退税商店备案。

特此通告。

附件:1. 广东省第十四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

2. 广东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截至2023年3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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