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的公告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7号 发文日期:2023-04-17
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7号
公告〔2023〕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HS/T 71—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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