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部门出台进口展品免税政策 支持办好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法规文号:         发文日期:2023-04-15
  

财政部等部门出台进口展品免税政策 支持办好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类      别:进出口税收
文      号:
颁发日期:2023-04-15
地   区:1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为支持办好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称广交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对2023年举办的广交会在商务部确定的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每个展商在本年度展会展期内累计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类别、销售数量或金额上限按规定执行。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上述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扩大广交会国际影响力,吸引更多国际优秀企业参展,推动建设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展会平台,促进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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