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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调交易经手费标准的公告
法规文号:北证公告〔2022〕37号 发文日期:2022-11-18
关于下调交易经手费标准的公告北证公告〔2022〕37号
北证公告〔2022〕3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下调交易经手费标准。自2022年12月1日起,交易经手费标准为:
特此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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