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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国家级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为 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法规文号:辽卫办发〔2022〕79号 发文日期:2022-06-30
关于增补国家级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为 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辽卫办发〔2022〕79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关于2022年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食品营养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卫食品综便函〔2022〕3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关于规范做好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监便函〔2022〕48号)有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在现有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基础上,征得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同意,增补5名国家级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见附件1),并制定了《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和《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程序》(详见附件2、3),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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