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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交易经手费的通知
法规文号:上证发〔2022〕101号 发文日期:2022-06-29
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交易经手费的通知上证发〔2022〕10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支持企业债券融资,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收取部分债券交易经手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免收取上述期间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外的各类债券现券交易(转让)、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转让)及债券约定购回式交易的交易经手费; 二、暂免收取上述期间各类债券回售交易的交易经手费。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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