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文号:赣财资环[2021]21号 发文日期:2022-04-01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赣财资环[2021]21号
类 别:
其他法律法规
文 号:
赣财资环[2021]21号
颁发日期:
2022-04-01
地 区:
江西
行 业:
全行业
时效性:
有效
赣财资环[202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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