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部分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资格的通知
法规文号:         发文日期:2025-10-2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综合绩效评估和2024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综合绩效评估和年度考核结果,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部分国合基地资格。

附件: 取消资格的国合基地名单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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