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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法规文号: 发文日期:2025-12-08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202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2025年度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共检查8家第三方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重点检查上述机构是否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报告、是否存在不实检测结论等监测数据造假违法行为。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检查结果向全社会通报如下; 一、此次检查,有2家第三方社会化监测机构存在较严重问题,需要限期改正;有5家第三方社会化监测机构存在一般问题,需要改正;有1家机构因关停未进行检查。被检查机构名单及处理意见附表。请被检查机构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属地的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2025年10月17日,国家出台《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有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将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6年开展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监测机构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检验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情况按规定及时向社会通报。 附件:2025年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表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2025年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表 一、较严重问题机构名单(2家)
二、一般问题机构名单(5家)
三、因关停未开展检查机构名单(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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