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通知
法规文号:         发文日期:2026-01-07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商务与文化旅游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梅河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24年6月12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吉乐购”名街(商超)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吉文旅发〔2024〕188号),现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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