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4号         发文日期:2026-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海关总署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及说明(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发布)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1-4),并制定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详见附件5-7),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第11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 《海关企业认证标准》说明

2.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进出口收发货人)

3.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报关企业)

4.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单项标准)

5.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6.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报关企业)

7.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单项标准)

海关总署

2026年3月30日

Copyright@2015东财在线 辽ICP备07001968号 客服热线:400-04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