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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停止发票邮寄业务的通告
法规文号: 发文日期:2026-01-30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发票邮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时间 自2026年2月1日起,发票寄递处理中心停止运营,不再受理发票业务。 二、新办理方式 原在寄递处理中心领取以下发票的纳税人,请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 (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六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五联、一联卷式)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六联) (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三、咨询渠道 (一)税务服务热线:12366。 (二)当地办税服务厅。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