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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件三级贯通试点工作的通知
法规文号:渝财非税[2025]1号 发文日期:2025-01-09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双桥经开区财政局: 根据《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治理中心事件配置和应用接入指导手册的通知》(渝大数据发〔2024〕46号)有关规范,市财政局决定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件三级贯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国统一标准系统(以下简称非税系统)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要求全市统建统管的业务系统,与三级治理体系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高效协同流转能力相辅相成,市财政局将持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件贯通和应用接入工作。 二、本次试点工作设在涪陵区,贯通非税收入收缴资金短款、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核销预警事件,业务流程详见附件1。 三、涪陵区财政局要统筹组织试点工作,准确填报事件贯通单位信息收集表(附件2),及时反馈试点期间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向全市推广。 特此通知。 附件: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