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告
法规文号:         发文日期:2025-06-1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会同重庆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等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联合评定,现确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为重庆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6月3日起至2027年6月2日止。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局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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