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法规文号:渝财综[2024]50号         发文日期:2024-12-23
  

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对2024年实际执行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编制了《重庆市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24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 经市政府同意, 现对外公布, 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 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市仍在执行的项目, 其具体征收范围、 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 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 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

二、2024年12月31日以后, 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 在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收费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1.重庆市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重庆市2024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重庆市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部门项目序号收费项目管理方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外交部门






1认证费(含加急)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渝财预外字〔1999〕169号,渝价〔1999〕 614号1.详见计价格〔1999〕466:(点击打开)
2.详见价费字〔1992〕198号:(点击打开)

3.详见渝价〔1999〕 614号: (点击打开)


2证费





(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各国家机关收取的)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渝价〔1999〕 614号1.详见计价格〔1999〕466:(点击打开)
2.详见价费字〔1992〕198号:(点击打开)

3.详见渝价〔1999〕 614号:(点击打开)



(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渝价〔1999〕 614号1.详见计价格〔1999〕466:(点击打开)
2.详见价费字〔1992〕198号:(点击打开)

3.详见渝价〔1999〕 614号: (点击打开)
教育部门






3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缴入地方财政专户《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教财〔2020〕5号,渝价〔2012〕30号,渝发改规范〔2021〕1号,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内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1.一级幼儿园:600元/生·月
2.二级幼儿园:500元/生·月
3.三级幼儿园:400元/生·月
4.未定级或未达等级:200元/生·月
备注: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3.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4义务教育住宿费、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20〕5号,渝价〔2013〕71号,渝价〔2014〕265号,渝办发〔2006〕197号,渝价〔2014〕113号,渝价〔2014〕333号,渝发改收费〔2021〕868号,渝发改收费〔2022〕660号,渝发改收费〔2022〕1128号,渝发改收费〔2024〕1004号1.公办城市义务教育住宿费:普通宿舍(初中)每生每期40元,初中学生公寓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
2.普通高中学费:300~1200元/生·期
3.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课程项目学费:11000~30000元/生·期
4.普通高中普通宿舍费:城市或城镇高中每生每期60元,农村高中每生每期40元
5.普通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一级每生每期不超过450元;二级每生每期不超过350元;三级每生每期不超过200


5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财综〔2004〕4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20〕5号, 渝价〔2013〕71号,渝价〔2014〕265号1.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包括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戏剧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等6个专业):每生每期不超过4000元
2.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普通宿舍:每生每期200元
3.技工学校住宿费:每生每期150-250元
4.学生公寓:一类学生公寓每生每期不超过600元;二类学生公寓每生每期不超过500元;三类学生公寓每生每期不超过400元。


6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号,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教高〔2015〕6号,教财〔2020〕5号,渝教计〔1998〕109号、渝价〔1999〕334号, 渝价〔2000〕506号,渝价〔2000〕542号、渝价〔2002〕185号、渝价〔2002〕472号、渝价〔2002〕473号、渝价〔2002〕769号、渝办发〔2005〕110号,渝办〔2007〕26号,渝价〔2007〕398号、渝价〔2013〕119号、渝价〔2013〕307号、渝价〔2014〕265号、渝价〔2000〕384号、渝发改收费〔2020〕1392号、渝发改收费〔2021〕1128号、渝发改收费〔2022〕1129号、渝发改收费〔2022〕1130号、渝发改收费〔2023〕1060号、渝发改收费〔2024〕1004号1.研究生学费:6000~15000元/生·年
2.本、专科生学费:一般专业2000~5500元/生、年,艺术类不超过10000元/生·年
3.高等职业教育学费:一般专业4000-5000元/生.年,艺术类不超过10000元/生.年
4.)成人教育本、专科学费:按普通高校各相应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60-80%收取
5.应用技术本科生学费:理工科每生每年9000元以内;文科类每生每年8000元以内。
6.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学生学费:本科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成人学历教育班每生每学年20000元;培训、进修班每生每学年25000元。专科、研究生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不超过15000元。
7.普通宿舍住宿费: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300~5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元。
8.学生公寓住宿费:一级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二级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三级每生每年不超过800元。研究生学生公寓2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1800元,1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元。
9.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学费:13000-75000元/生·年


7国家开放大学收费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计价格〔2002〕838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教财〔2020〕5号,渝价〔2000〕445号,渝价〔2002〕185号,1.理、工、医、外语类专业本科课程每学分80~100元、补修课程每学分20元;
2.文、法、财经类专业本科课程第学分60~85元,补修课程每学分20元;
3.艺术类专业本、专科开放教育每学分180—210元,补修课程每学分20
公安部门






8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价费字〔1992〕240号,公办〔2022〕136号



①居留许可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1.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
2.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②永久居留申请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1500元/人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缴入中央国库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号1.每证300元。
2.换发(有效期满或内容变更)300元/证;丢失补发或损坏换发600元/证



④出入境证缴入地方国库公通字〔1996〕89号100元/证



⑤旅行证缴入地方国库公通字〔1996〕89号50元/证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公办〔2022〕13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发改价格〔2020〕1516号



①普通护照缴入中央和地方国改价格〔2013〕149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普通护照首次申领、补发、换发120元/证。



②出入境通行证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公办〔2022〕136号1.每证15元。
2.多次出入境每证 80 元。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1.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60 元。
2.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 40 元。
3.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 15 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 30 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80 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20 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60 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240 元。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1.电子通行证每证 200 元。
2.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40 元。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缴入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政部发改委公告2021年第22号每证 8 元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1.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 1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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