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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的通知
法规文号:深财教〔2019〕27号 发文日期:2019-04-10
市教育局,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校园足球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9〕71号)、《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美育发展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9〕72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9〕73号),现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1,270万元,其中:校园足球资金1,132万元;美育发展资金118万元;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使用工作(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 二、请各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校园足球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9〕71号) 2.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美育发展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9〕72号) 3.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9〕73号) (联系人:杨 泽,电话:83938721)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