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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接受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有关事项公告
法规文号:沈阳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9-04-16
根据市委安排,自2019年4月10日起,市财政局接受市委第二巡察组为期90天的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下情况: (一)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是否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是否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卖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是否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正风肃纪监督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有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克扣造假、套取侵占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和民生资金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农等问题; (六)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巡察工作安排 (一)召开见面会,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同志与市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见面,传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精神,通报巡察任务计划安排、工作要求等。会议时间:2019年4月11日; (二)召开动员会,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讲话,市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表态发言。会议时间:2019年4月11日; (三)召开汇报会,市财政局向市委第二巡察组汇报党组工作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工作。会议时间:2019年4月底前。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市委第二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巡察组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邮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室:市委第二巡察组驻地,沈阳市健晖君悦酒店A座11楼(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7号); (二)巡察组意见箱:市财政局办公区; (三)举报电话:17341001002; (四)电子邮箱:swxcb2017@sina.com; (五)邮政邮箱:110179 市委巡察办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 根据巡察职责,市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沈阳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