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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珠算协会关于举办沈阳市第十七届珠心算比赛的通知
法规文号:沈阳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9-04-19
各有关单位: 今年4月28日是沈阳市第十一届“会计活动日”,本届活动日主题是“服务、创新、优化、发展”,按财政部关于切实把珠算心算的传承发展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挖掘利用珠算心算的启智功能,充分发挥珠算心算服务发展的科学价值的要求,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动我市珠心算教育的普及发展,进一步向社会宣传推广珠心算在开发少年儿童智能、提高少年儿童综合素质方面的作用,结合我市珠心算发展实际,在本届“会计活动日”期间,沈阳市财政局和沈阳市珠算协会定于2019年6月9日举办沈阳市第十七届珠心算比赛暨第28届海峡两岸珠算珠心算通信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组织 本次比赛由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珠算协会主办。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比赛事务筹备及组织工作。 二、报名方式 1.集体报名。即以沈阳市各区、县(市)学校、幼儿园及相关培训机构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 2.个人报名。具有珠心算学习基础,可以个人名义自愿报名。 三、比赛组别 1.小学一组:限在2010年9月1日之后至201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小学二组:限在2007年9月1日之后至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3.幼儿一组:限在2013年9月1日之后至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4.幼儿二组:限在2012年9月1日之后至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四、比赛项目和题型 比赛设加减算、乘算、除算三项,三项总得分为个人参赛成绩(幼儿组只设加减算一项)。 1.小学组题型采用少儿珠心算五级试卷。 2.幼儿组题型采用少儿珠心算九级试卷。 五、比赛时间与要求 1.小学组比赛时间为10分钟; 2.幼儿组比赛时间为5分钟。 比赛由执行裁判发令“开始”进行计时,不得延长时间。参赛选手可提前交卷,由监场裁判在其考卷上标明时间并签字,同时收回试卷。 六、评分标准 加减算每题10分,乘算、除算每题5分。 七、评卷有关规定 1.答卷须以阿拉伯数字书写; 2.答卷必须书写清楚,凡字迹过于潦草,评分人员确实无法准确辨认的作错题论;一题有两个答数的作错题论; 3.更改答数必须将原答数用单线划去,重新写上新的答数。凡不用划线更正,任意涂改数字的作错题论。 4.小数题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5.小数点、分节号必须有明显区别,凡属小数点漏点或点错位置的作错题论,分节号不点不扣分。 6.比赛开场、终场时,选手抢先或拖后计算,该项比赛扣1题分数。 八、评优办法 以考卷分数高低评出名次。如分数相同,依次采用如下办法评出名次: 1.按卷面标出实际答题时间,少者为先; 2.按三项中最低项,分数高者为先; 3.如仍无法确定,则抽签决定。 九、报名程序 请各学校、幼儿园、相关培训机构及个人登陆沈阳市财政局(sysczj.gov.cn)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报名表,并于4月25前将报名表发送到(syczkjc@163.com)电子邮箱,本次比赛免收报名费。 4月26日报名截止后,请各学校、幼儿园、相关培训机构及个人按沈阳市珠算协会的通知要求领取参赛证,并同时提供参赛选手户口本复印件一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十、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个人奖、组织奖。个人奖按参赛组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5名(按成绩排序);组织奖若干。并颁发获奖证书。 联 系 人:刘振英;联系电话:22704418; 地 址: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珠算协会 2019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