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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自治区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法规文号:新疆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04-1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集团)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的通知》(财办会〔2018〕15号),下达我区2019年度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指标120人,其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40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40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40人。结合三所国家会计学院年度培训计划,对2019年培训工作进行了整体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标及对象 围绕“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和财政体制改革,以培养适 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会计管理人才为目标,通过对自治区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后备人才、骨干人才、自治区会计高端人才等对象开展培训,从而提升高端会计人才把握国家产业发展和改革战略、适应未来需要、前瞻性管理变化所需要的特殊专业能力和综合领导才干。 二、 培训计划及名额分配 根据三所国家会计学院年度培训计划和学院培训特色专长,分别确定: (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1.培训计划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综合能力提升班” 2.培训内容 总会计师的战略定位、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解读、内部控制、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会计、战略思维等。 3.培训时间8月20日-9月3日,其中8月20日全天报到,9月3日返回。 4.培训人员及名额分配 各地(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人员,自治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名额分配为:14个地(州、市)各1人,自治区本级单位26人,共40人,自治区本级按报名先后顺序,统筹考虑会计管理工作状况,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后,确定培训名单。 (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1.培训计划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 2.培训内容 改革发展与新政策解读、财务管理素养提升、综合素养提升等。 3、培训时间 8月5日-8月11日,其中8月5日全天报到,8月11日返回。 4.培训人员及名额分配 各地(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人员,自治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名额分配为:14个地(州、市)各1人,自治区本级单位26人,共40人,自治区本级按报名先后顺序,统筹考虑会计管理工作状况,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后,确定培训名单。 (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对大中型企业单位发展战略深入研究,根据该学院培训计划,拟参加 1.培训计划 “其他企业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 2.培训内容 宏观经济与宏观政策、会计政策与财务分析、资本市场与资本运作、风险管理与控制、管理会计与管理创新等(具体课程以培训教材为准)。 3.培训时间 7月3日-7月10日,其中7月3日全天报到,7月10日返回。 4.培训人员及名额分配 本次培训对象为自治区其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名额分配为:地州、自治区本级各一半,其中: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巴州、喀什地区为每地州2人、其他地州每地州1人,共40人。自治区本级按报名先后顺序,统筹考虑会计管理工作状况,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后,确定培训名单。优先安排历年自治区会计领军人才。 三、培训费用 该项目所需经费由财政补贴和单位承担两部分构成。培训费由财政部直接拨付相关会计学院。学员参加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学员单位按有关标准给予补助。2019年度食宿费用标准为340元/人?天。 四、工作责任 (一)会计处 负责自治区2019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总体协调沟通等工作,与三家国家会计学院确定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期间派专人负责学员考勤、建立学员培训档案、负责培训考核评定等工作。下发通知,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及汇总等工作。 (二)各地(州、市)财政局 负责本地区2019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报名、汇总等工作。 (三)各主管厅、局 负责本厅(局)系统内2019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报名工作。 五、建立应急追责机制 会计处印发通知开展2019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工作,组织报名、与培训学院沟通,因工作责任心不足、态度不端正导致培训工作出现相关问题的,按照厅人员管理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各地(州、市)财政局,各主管厅、局负责本地区、厅(局)培训报名工作,因工作责任心不足、态度不端正导致培训工作出现相关问题的,酌情进行通报并取消该地区、厅(局)培训人员资格等。 六、相关要求 单位自愿申报2019年度自治区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项目,报名表(附件)加盖公章后请于5月20日前报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审定,报名额满为止。历年参加过该培训项目的人员不在此次培训范围。 学员请自行前往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报到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得请假,遵守培训纪律。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田雨鑫、徐慧 联系电话:0991-2359401、2359413。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报到注册中心电话0592-2578425)。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顺义天竺开发区,报到注册中心联系电话:010-64505301、64505302)。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报到注册中心联系电话:021-69768000转139)。 附件:2019年度自治区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报名表 会计处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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