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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2019年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工作
法规文号:新疆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04-22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的通知》(财办会〔2018〕15号),自治区财政厅围绕“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和财政体制改革,以培养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会计管理人才为目标,通过对自治区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后备人才、骨干人才、自治区会计高端人才等对象开展培训,从而提升高端会计人才把握国家产业发展和改革战略、适应未来需要、前瞻性管理变化所需要的特殊专业能力和综合领导才干。 自治区2019年度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计划培训120人,其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计划培训40人,培训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9月3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计划培训40人,培训时间为2019年8月5日-8月11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计划培训40人,培训时间为2019年7月3日-7月10日。 申报者可在财政厅官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20日。自治区本级单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统筹考虑会计管理工作状况,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后,最终确定培训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