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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团省委转让安徽省青年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权的函
法规文号:皖财资函〔2019〕159号 发文日期:2019-05-18
团省委: 你委《关于申请转让团省委持有安徽省青年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22%股权的函》(皖青秘函〔2019〕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转让持有的安徽省青年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22%股权。 二、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处置。 三、请你委依法依规做好股权转让工作,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5月18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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