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规文号: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05-30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文物局对《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14号)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6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1505房间,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标注“《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scztjkw@163.com

 

附件:《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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