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委机关文印中心处置资产的函
法规文号:皖财资函〔2019〕170号         发文日期:2019-05-24
  

省委办公厅: 

你厅《关于省委机关文印中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参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规定的折旧年限,同意省委机关文印中心对2006年购置的1台方正印捷数码印刷机(账面原值224万元)进行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处置事宜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处置。 

三、请你厅督促省委机关文印中心依法依规做好资产处置工作,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省委机关文印中心数码印刷机报废处置

资产占有单位

省委机关文印

中心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省委办公厅

审批部门

省财政厅

批复文件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委机关文印中心

处置资产的函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09〕392号)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数码印刷机

所在地:合肥市

账面原值:224万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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