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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法规文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05-30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注册会计师协会: 现将《财政部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财办会〔2019〕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推荐范围,逐级推荐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名额 (一)各盟市财政局在本辖区范围内,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会计管理机构评选的方式推荐候选人1名。 (二)自治区各部门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推荐候选人1名。 (三)自治区注册会计协会采取自愿申报、所在会计师事务 所推荐、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方式推荐候选人1名。 二、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函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3500字以内,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止。 三、审核选拔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推荐范围、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申报。自治区财政厅将对所有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评选,从中选拔2名全国会计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经过公示后上报财政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财政厅会计处 李晓燕 联系电话:0471-4192062(传真)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财办会[2019]16号.pdf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9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