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专项资金(检查站运转经费)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农〔2019〕50号         发文日期:2019-05-07
  

临西县、清河县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邢台市公路临时检查站补助经费的函》(冀农办函〔2019〕110号),现对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9〕16号)下达至邢台市临西县、清河县的检查站运转经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9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

  请你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 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资金调整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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