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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农〔2019〕34号 发文日期:2019-03-19
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为支持市县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经研究,现下达2019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省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2019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旱作雨养种植试点项目补助支出。具体下达情况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9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2130121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40号)要求,各市(县、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使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2019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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