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抢救性资源保护经费)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农〔2019〕32号         发文日期:2019-03-19
  

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为支持生态保护,依据省林业和草原局意见,现下达2019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抢救性资源保护经费),专项用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详见附表)。请严格按照《河北省城乡抢救性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建〔2014〕84号)等有关规定使用。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2019年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资金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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