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助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预复〔2019〕221号         发文日期:2019-03-01
  

省发展改革委:

  为支持做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向河北易地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服务协议》,现补助你单位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购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服务。该经费2019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5“委托业务费”,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27“委托业务费”。

  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用途,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安排使用,厉行勤俭节约,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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