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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三期行政事业类)培养对象的公示
法规文号: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04-29
根据《河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方案》、《关于开展全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三期行政事业类)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经过笔试、面试和申报材料综合打分,选拔确定了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三期行政事业类)培养对象50名(见附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9日至5月7日。公示期间,对候选人如有异议,请向河北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311-86773314,0311-86773317。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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