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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财政局完成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
法规文号:沈阳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9-06-12
按照沈阳市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要求,法库县财政局认真开展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核定的补贴面积和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认真计算补贴标准,及时与县农业发展银行和县信用联社进行沟通,办理拨款手续,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稻谷种植户手中,提前完成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2019年,法库县共有10个乡镇9288户农民申报了稻谷生产者补贴,补贴面积62134.02亩,每亩补贴标准82.53元,补贴资金512.79万元。发放稻谷生产者补贴,进一步落实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对鼓励农户种植稻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