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积极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区县加快资金结算兑付工作
法规文号:沈阳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9-06-12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生产有效供给,市财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动区县(市)加快资金结算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做好2018年度区县购机结算工作。截止2018年末,各区县(市)实际发生购机量5830台(套),受益农户4006户,实际结算补贴资金1.29亿元。二是加大对区县(市)兑付资金监管力度。按照省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相关要求,会同主管部门对各区县(市)政府下发通报,要求其按时限兑付2018年已结算资金,进一步加快2019年资金结算进度。三是加强存量资金盘活使用。督促主管部门做好2015-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市级补充资金的清算工作,对区县(市)剩余资金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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