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省级2019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省级科研基础条件建设经费)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教〔2019〕23号         发文日期:2019-03-19
  

有关市财政局:

  根据省级预算安排,现下达你市省级2019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省级科研基础条件建设经费)    万元(具体资金额度见附件),专项用于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请列2019年功能分类2060503“科研条件专项”。

  请认真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待省级评审确定最终额度和资金使用方向并下达通知后,方可按要求使用资金。

  附件:省级科研基础条件建设经费额度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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