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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法规文号:深财教〔2019〕43号 发文日期:2019-05-24
市教育局: 我局于4月29日收到《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9〕34号),下达我市补助资金1,070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明确的资金下达期限,现将财科教〔2019〕34号下达我市的1,070万元补助一次性下达至你局(科目:205教育支出),待收到你局分配意见后再另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财科教〔2019〕34号文的相关要求,结合已提前下达的资金统筹安排,及时分配本次下达资金,在安排具体项目时,避免交叉重复。 二、请你局按我市获得的资金额度,及时调整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收到预算文件60日内,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会我局分别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