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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预复〔2019〕358号 发文日期:2019-06-07
省直有关单位: 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26号)以及省林业和草原局意见,现一次性安排有关省直单位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57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河北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冀财农〔2017〕167号)等有关规定和此次资金批复用途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资金和项目绩效管理,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要接受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河北省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省直) 2、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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