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建〔2019〕96号         发文日期:2019-05-15
  

有关市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9〕170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9〕279号),现下达你市(县)2019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专项用于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具体项目名称、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详见附件)。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你们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并接受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督。同时,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所列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2.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不发主送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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