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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建〔2019〕57号 发文日期:2019-03-28
有关市(含定州市)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9〕250号),现下达你市(县)2019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下达6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区)用于“三农”建设部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冀政办发〔2016〕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贫困县可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并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公示相关工作。 为提高省预算内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你们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涉及地方债安排项目,请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管理。 附件:2019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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