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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剩余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苏财农改办〔2019〕1号 发文日期:2019-03-04
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18〕15号)精神,现下达你市、县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剩余资金(见附件)。资金通过2019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支出列“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130799)”预算科目。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剩余资金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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