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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安徽广播电视台处置资产的函
法规文号:皖财资函〔2019〕194号 发文日期:2019-06-10
安徽广播电视台: 你台《关于申请划转有关企业的请示》(皖广电办字〔2019〕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结合省直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安徽广播电视台经办企业整改规范意见书》要求,同意你台将持有安徽金海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占股100%)、北京星辉远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占股100%)、安徽中广传播有限公司(占股14.5%)、鼎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占股9.225%)的股权,划转至你台全资公司安徽广电海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请你台依法依规做好股权划转,划转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6月10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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