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批河北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入选名单的公示
法规文号: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03-09
  

  为贯彻落实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冀交城运[2017]570号)文件要求。经过专家对申报城市评审、现场查勘、综合评定等程序,选出了首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设区市(3个):衡水市、邢台市、石家庄市。 

  县级城市(6个):安平县、辛集市、迁安市、晋州市、魏县、平泉市。 

  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9日—3月15日,如有议异,请如实反馈。电话0311-83028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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