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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公示
法规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19-07-15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函》(民委函〔2019〕41号)要求,现将市场监管总局拟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19年7月16日至7月22日(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10-8865091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队伍建设指导处 邮政编码:100820
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 2019年7月15日
附件 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植物源性食品监管处 二、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学院培训部 云振宇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