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法规文号:冀财采投〔2019〕1号 发文日期:2019-03-04
投 诉 人:唐山元升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高新技术区荣华道11号 法定代表人:王汝庚 联系电话:0315-3851594 被投诉人1: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电话:0311-83086930 被投诉人2:河北省血液中心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路299号 联系电话:0311-87822822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普特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民企科技园6栋B座2楼201 联系电话:0755-26521956 本机关2019年1月14日收到唐山元升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对河北省血液中心全自动贴签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投诉书,经投诉人补正后,于1月21日受理,并依法对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现调查已终结。 一、投诉事项 1.“质疑回复函”回复得分与质疑前告知的得分不一致,相互矛盾; 2.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受到采购人非法干预; 3.“质疑回复函”称评标委员会统一判定我公司所投设备没有包装功能。我公司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无差异。 二、投诉请求 申请河北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介入,调取评标过程中现场全部监控录像,查验评审专家在评标过程是否受到采购人非法干预,并出具正式说明。废除本次评标结果,重新进行评标。 三、调查情况 “河北省血液中心全自动贴签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2018年12月17日开标,中标供应商为深圳市普特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0日,唐山元升科技有限公司向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月24日,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就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唐山元升科技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收到投诉书后,通知该项目采购活动暂停。 调查如下: 1.唐山元升科技有限公司在投诉书中称,在中标公告发布之后向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电话询问本公司评审得分为61.2分,质疑回复函却答复为64.7分。经查,评标报告载明唐山元升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为与质疑回复函答复一致。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对电话答复出具说明,承认系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 2.通过对该项目评标现场全程录音录像追溯审查,发现在评标过程中,采购人代表存在发表倾向性言论和评审专家征询采购人代表意见的行为。 上述事实有投诉书、采购活动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询问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四、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属实并成立。 投诉事项2属实并成立。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鉴于评标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无效,并已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此本机关不再对投诉事项3进行核查。 该项目采购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本机关将另案处理。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