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拟增资呼伦贝尔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公示
法规文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07-22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内财农[2017]22号)规定,呼伦贝尔市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申请自治区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增资,经自治区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指导委员会相关部门成员尽职调查,提出拟增资基金的尽职调查报告和引导基金出资建议后,报自治区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指导委员会批准,拟同意自治区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增资呼伦贝尔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2亿元,根据引导基金申请报批程序,对通过的参股基金和项目,由基金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政府有关部门门户网站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3 日-2019年7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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