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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法规文号: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06-05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9〕251号)、《关于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19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19〕367号),经研究,现将2019年第三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件。列“2210199住房保障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为了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请在收到资金后30日内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同时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随时接受财政部江苏监管局的监督检查。 附件:1.保障性安居工程2019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下达表 2.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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