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核发社会组织财政票据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文号:深财公票〔2019〕6号         发文日期:2019-08-07
  

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市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明确核发社会组织财政票据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综函〔2019〕6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明确核发社会组织财政票据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综函〔2019〕63号)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8月7日

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明确核发社会组织财政票据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综函〔2019〕6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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