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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行开展定期存款公开招投标结果公示
法规文号:新疆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08-30
201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行开展定期存款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19年8月29日由乌鲁木齐鸿瑞智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在乌鲁木齐天山区东门街道东风路288号院内东侧1号楼(干部教育中心楼五楼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依照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专家组对各行投标文件数据考评,最终有20家投标银行中标,并在现场公布了评标结果。 中标名单和资金分配情况为:天山农商行19.4亿元;建行16.6亿元;农行13.8亿元;工行13.8亿元;中行12.7亿元;昆仑银行12.6亿元;乌鲁木齐银行11.8亿元;交通银行10.5亿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0.5亿元;广发银行10.3亿元;招商银行10亿元;哈密市商业银行9.8亿元;光大银行6.8亿元;兴业银行9.4亿元;中信银行7.1亿元;新疆银行6.9亿元;北京银行6.8亿元;浦发银行6.6亿元;华夏银行3.9亿元;民生银行0.7亿元。 现按照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天。 监督电话:13079944997。 2019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