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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9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建〔2019〕172号 发文日期:2019-07-19
有关市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冀财建〔2019〕94号)规定,现将下达你市本级的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 万元调整至 县(详见附件),通过2019年省对市县结算事项办理。2019年预算科目列“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不得用于相关工作经费。加强绩效管理,在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019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调整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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