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商会瑞丰教育发展基金会2018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法规文号:财政公告〔2019〕2号         发文日期:2019-08-22
  

鉴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商会瑞丰教育发展基金会2017、2018年度年检结论均为基本合格,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十条、《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第六条相关规定,决定取消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商会瑞丰教育发展基金会2018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特此公告。

 

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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