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各代理机构: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1号)已上传到济南财政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内,请各单位,各代理机构按照文件规定将《未退投标保证金汇总表》和《未退履约保证金汇总表》于2019年9月10日前报市局政府采购管理处(C610房间)李工(66603969)。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jnsczjcgc@163.com.
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