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促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本市实际,我们对《北京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京财综〔2015〕1562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北京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2019年8月9日